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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种地交钱事件再被通报

在具体执行过程中,对于新增的过于分散、短期内无法整合使用的耕地,村集体优先交由原承包户经营,并收取有偿使用费。而对于较大规模的单独新增耕地地块,则需要依据《民法典》第533条情势变更条款,由村集体与承包户协商变更合同,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,收回统一管理。

在此次事件中,还涉及到个别镇村干部态度急躁、语言粗鲁的失当情况。对此,开鲁县委、政府已经做出处理,以确保不再有阻碍翻地整地、贻误农时等行为发生。同时,开鲁县委、政府将继续依法、依规、依政策推动后续问题妥善解决。

总之,内蒙古种地交钱事件再被通报,表明当地政府对于耕地高效利用和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视。在执行过程中,将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利益,以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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